各位同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为我校二年在读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且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的规定,提交有突出表现的详细证明材料。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六)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非常突出。
(七)获得校外(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奖励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个人递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二)学院初评:参评学生进行竞选答辩,现场投票排名选出广告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推送至学校。
四、学院初评推荐报送材料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评审采用学生线下申请方式进行,各位参评学生需按照《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学生手册》中的《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于9月10日15:00前提交《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获奖学生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需按申请表中填写的顺序排序,如无佐证材料的奖项视为无效;奖状需辅导员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于 18#104陆亚芯老师处。
五、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获奖人数 |
| 合计 | 1人 |
1 | 商学院 |
1人
|
2 | 特种设备学院 |
3 | 广告学院 |
4 | 食品药品与健康管理学院 |
5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备注:根据上级部门的分配,我校2024年度将获得1个国家奖学金名额。现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参与竞争,最终获奖学生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