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学院实训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广告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举报制度。
第二条:广告学院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实训室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
第三条:广告学院的实训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院师生均有权举报。
第四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
第五条:举报受理和查处
举报电话:15777779952
举报地点:18#104
举报邮箱:710586546@qq.com
学院在接到实训室安全隐患举报后,实训室管理员必须第一时间视察现场,经现场研判后,如能及时排除的隐患立即排除,不具排除条件的隐患需向广告学院、后勤基建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隐患时时有,安全处处记,全院师生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保实训室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广告学院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