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的倡议,商学院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紧密合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及“质量月”社区活动,于2024年10月26日组织学生参加由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讲活动。
本次宣贯活动由广西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主办,广西食品工业协会、广西成品油行业协会协办,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活动通过展出宣传展品、解答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和参与,收到了良好效果。
活动视频

青秀万达广场宣贯活动现场
在活动现场,广西消委会、广西成品油行业协会共同启动了《实施条例》宣贯暨成品油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广西消委会在现场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仔细分辨商家的促销活动规则,警惕网络促销猫腻,避免掉入商家设置的低价“陷阱”。为达到震慑不法经营者,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目的,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将今年以来查处的部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校服以及劣质棉胎、伪新能源油品搬到了活动现场,吸引了诸多消费者围观、咨询、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暨成品油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巡查活动现场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积极参与组织此次活动,旨在加强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参加活动的学生不仅深入展台参与宣讲、分发资料,还在现场表演了精心准备的歌舞节目,以生动活泼的方式为本次活动增光添彩。

舞蹈《壮水谣》

歌曲《果敢》
商学院青少年维权志愿者代表邹同学深有感触地表示:“真没想到,这些看似正常的东西,居然都是假劣商品。”他承诺将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引导和动员更多的同学学习消费维权知识,力争成为科学消费的宣传者和引领者。

商学院青少年维权志愿者代表发言

商学院参加活动师生合影
商学院将继续秉承“服务市场监管和质量教育”的办学特色,加强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合作,开展协同育人,落实“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同时配合广西消委会深入社区、学校、市场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
作者:张兴武
图片:张兴武
视频拍摄: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社团
视频剪辑:方维艺、周钊健、李茂煜、李嘉彪
编辑、排版:张兴武、陈达安
一审一校:张兴武
二审二校:高波
三审三校:韦文